关于开展2016年林业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304am永利集团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12-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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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开展2016年林业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科推便字〔2016〕25号)要求,今后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示范项目所依托应用的成果必须从成果库中选择,凡列入成果库的成果可在全国成果适用范围推广应用。为做好林业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条件 
			1.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要求,对社会、资源、生态无危害和不良影响。 
			2.成果需成熟、先进、适用、宜推广,对林业扶贫和林业生产建设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3.成果必须为通过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评审、鉴定或认定的科技成果,审(认)定良种(专利不在此次填报范围)。 
			4.成果所获得的时间必须是2014年(含)至今,成果权属应无异议。 
			5.已入库的成果不能重复登记。 
			二、系统填报须知 
			1.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林业科技成果的填报工作,并汇总“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系统成果信息表”(附件1),同时提供相应的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鉴定证书核心内容、完成人清单、评审专家意见、部门意见、获奖证书、其他佐证材料六部分材料,每部分材料单独保存成JPG、DOC或PDF格式均可,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要求原件扫描并在屏幕显示清晰)。 
			2.鉴于国家林业局科技司仅分配给学校1个申报用户名和密码,请各单位将“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系统成果信息表”及成果佐证材料汇总后报推广处项目管理科(交流中心305室),由推广处统一审核、测试后上传系统,并分别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 
			三、注意事项 
			1.林业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涉及到公司今后各类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及转化项目的申报,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积极填报。 
			2.“科技成果信息表”填报时,请按照成果内容表依次填写,重点填写成果简介,并尽可能填全各类信息,其中必填信息有:成果形式、成果领域、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相关信息、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全部填写“永利集团”)、成果水平、成果主要来源、成果(省级/单位)编号(由推广处汇总后统一编写)。 
			3.已经入库成果(附件2),由于前期未提供或提供的成果简介不完整,需补充完善“成果简介”内容,否则,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将予以清除出库。 
			四、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请各单位报送《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系统成果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电子材料:《成果信息表》和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单项成果 “成果第一完成人名字+成果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并于2017年1月12日前报推广处,以便按时上传系统。  
			3.已入库成果:在成果清单上直接补充“成果简介”,并将电子版发送至tgc@nwsuaf.edu.cn,由推广处负责上传系统,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本次填报工作截止到2017年1月12日,以便逐项梳理、上传成果相关信息,逾期视为放弃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高强、刘典、吴锋 
			电话:87082850、87082848 
			邮箱:tgc@nwsuaf.edu.cn 
			附件: 
			1.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系统成果信息表  
			2.已经入库的成果及成果库号 
			3.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开展林业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科推便字〔2016〕25号) 
			4.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储备库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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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推广处 | 
		
		
			| 2016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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